物流巴巴訊,近期東航發現多起平衡車貨物運輸的代理違規事件,給航空貨物安全運輸造成了重大安全隱患。為防范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現對代理人交運品名為“平衡車”類的貨物提出以下補充要求,請各代理人配合嚴格執行:
一、適用范圍
運單和/或海關報關單的中英文品名為“平衡車、滑板車、電動車、折疊車、獨輪車”等。
二、 運輸要求
1. 本站各貨站現指定固定專用收貨口,由貨站專人負責平衡車貨物的運輸文件檢查和貨物開箱檢查。
a.代理在交運平衡車貨物時,必須至各貨站指定收貨口,接受運輸文件核查和貨物開箱查驗。
b.代理必須向各貨站收貨部門提供完整的平衡車貨物的運輸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運單/海關報關單、正本《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及第二部分鋰電池運輸聲明(如適用)等,等待貨站收運人員開箱查驗貨物。
c.經查驗符合航空運輸要求后,由貨站收貨部門在運單正本和鑒定報告上加蓋貨站收貨章,方能辦理后續安檢手續。
d.如發現代理人瞞報匿報,或偽造運輸文件,本站將立即扣貨并報機場公安。
2. 代理人提供的平衡車貨物的運輸文件:
a.必須保證所有文件中的貨物品名的一致性。
b.必須保證《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真實有效并符合運輸要求。
c.必須保證《鋰電池第二部分運輸申明》填寫完整、規范或字跡清晰。
d.必須保證《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和《鋰電池第二部分運輸申明》上的托運人(或其代理人)與運單上顯示的托運人一致,如不一致,必須在運輸文件中隨附委托書表明委托關系。
3.代理人必須在收運部門完成審核后,至安檢窗口交貨,須提交真實的海關報關單、航空貨物安檢申報清單及正本《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并接受安檢開箱查驗。
三、部分航空公司的特殊規定:
部分航空公司現對平衡車等鋰電池貨物的運輸做出了限制,不論貨物是屬于危險品還是普貨,只要出現以下品名均禁止交運。
1.韓亞航空
禁止收運品名為 Lithium Battery Toys、Scooter、Power Supply、Power Bank、Air Bag、Electric Board的貨物。
2.大韓航空
禁止收運含鋰電池的電動車輛,包括電動滑板車、電動扭扭車、電動童車、電動平衡車等,英文品名包括 HOVERBOARD、SCOOTER、ELECTRONIC BOAR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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