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多民族玻利維亞國農村發展與土地部關于玻利維亞藜麥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允許玻利維亞藜麥輸華。玻利維亞輸華藜麥應符合《進口玻利維亞藜麥檢驗檢疫要求》。
本公告內容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海關總署
2018年7月6日
進口玻利維亞藜麥檢驗檢疫要求如下
一、允許進境的產品
在玻利維亞種植和加工的藜麥谷物(Chenopodium quinoa Willd.)(包括去皮藜麥籽粒、藜麥粉、藜麥片)。
二、生產設施要求
玻利維亞輸華藜麥生產加工設施須符合中國植物檢疫要求,經玻利維亞農村發展與土地部(SENASAG)注冊并推薦,經海關總署審核認可并注冊登記。
三、植物檢疫要求
(一)玻利維亞輸華藜麥須符合中國植物檢疫有關法律法規,由SENASAG檢驗檢疫合格。
(二)玻利維亞輸華藜麥不得帶有下列檢疫性有害生物:谷實夜蛾Helicoverpa zea、番茄黑環病毒Tomato black ring virus、異常珍珠線蟲Nacobbus aberrans、豚草Ambrosia artemisiifolia、不實野燕麥Avena sterilis、刺蒺藜草Cenchrus echinatus和假高粱Sorghum halepense。
(三)玻利維亞輸華藜麥不得帶有土壤,不得混有雜草種子、其他谷物和植物殘體等雜質。
四、植物檢疫證書要求
每批玻利維亞輸華藜麥須隨附SENASAG出具的官方植物檢疫證書,證明其符合中國植物檢疫要求,并注明具體產地。
五、包裝要求
玻利維亞輸華藜麥必須用符合中國植物檢疫要求、干凈衛生、新的材料包裝。每一包裝應以清晰的中文字樣標注“本產品輸往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藜麥的品名、加工廠、出口商名稱和地址等可追溯信息。
六、熏蒸要求
玻利維亞輸華藜麥出口前經SENASAG檢驗發生活蟲時,應進行熏蒸處理,以保證藜麥中不帶有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和其他活蟲。熏蒸處理的溫度、時間、藥劑等信息在隨附的官方植物檢疫證書中注明。
七、其他
獲得注冊登記的玻利維亞輸華藜麥生產企業名單、玻利維亞輸華藜麥熏蒸藥劑及方法、植物檢疫證書樣本,請訪問海關總署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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