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物流巴巴獲悉,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一項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通知里規定,5月1日起實行增值稅改革。
改革內容主要有
1.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2.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3.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4.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
5.外貿企業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條所涉貨物、銷售的第四條所涉跨境應稅行為,購進時已按調整前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購進時已按調整后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后的出口退稅率。生產企業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條所涉貨物、銷售的第四條所涉跨境應稅行為,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
其他退稅率(15%、13%、9%、6%、5%)不受影響。
綜合來說,增值稅和出口退稅都有所下調。
舉例來說就是
在7月31日及其之前出口的貨物,小伙伴們購進貨物拿到的是17%稅率的專用增值稅發票的,你可以按照17%的出口退稅率來申請退稅。
在8月1日及其以后,你的增值稅發票稅率不管是17%還是16%,統一按16%的退稅率申請退稅。
小伙伴們需要注意的是,調整出口貨物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出口貨物的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調整跨境應稅行為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銷售跨境應稅行為的時間,以出口發票的開具日期為準。
另外,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之前有關規定與該通知規定的增值稅稅率、扣除率、出口退稅率不一致的,皆以這份最新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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