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尼亞位于東南歐巴爾干半島東北部,北和東北分別與烏克蘭和摩爾多瓦為鄰,南接保加利亞,西南和西北分別與塞爾維亞和匈牙利接壤,東南臨黑海。截止2013年羅馬尼亞共有5個國際機場,已開辟連接首都和歐洲大多數國家的航線。首都布加勒斯特有兩個機場,一個是亨利·科安達(Henri Coanda)國際機場,主要提供國際航班服務。另一個為Baneasa機場,主要服務于國內航線。中羅兩國尚無直航,須經維也納、莫斯科、阿姆斯特丹、羅馬、蘇黎世、巴黎、法蘭克福等歐洲城市轉機。羅首都國際機場距市區約15公里,乘783路公交車可到達,也可乘坐出租車。
羅馬尼亞空運主要機場:
布加勒斯特機場(三字代碼:BUH)位于布加勒斯特北部18公里處,建于1968年,是布加勒斯特連接歐洲其它國家最主要的機場。
布加勒斯特奧托佩尼機場(IATA代碼:OTP;ICAO代碼:LROP)是羅馬尼亞首都布加勒斯特兩大國際機場之一,是該國最主要的機場,機場本名奧托佩尼國際機場。
克魯日國際機場(三字代碼:CLJ;四字代碼:LRCL)為羅馬尼亞的克魯日市提供服務,位于市中心以東8公里處。克魯日機場是羅馬尼亞第四大機場,僅次于布加勒斯特機場、布加勒斯特奧雷爾·弗拉伊庫國際機場和提密索拉機場,該機場也是羅馬尼亞西北部特蘭西瓦尼亞的主要機場。
蒂米什瓦拉機場(三字代碼:TSR;四字代碼:LRTR)是羅馬尼亞的第三個機場,是羅馬尼亞西部的重要交通樞紐,位于巴納特地區的蒂米什瓦拉,靠近匈牙利和塞爾維亞的邊界。1935年7月17日降落了第1架飛機,重建于1960年代,1980年升級為國際機場。2008年,機場服務95.7萬人次。
羅馬尼亞關稅制度是采用歐盟標準即布魯塞爾協調制度。進入羅馬尼亞的商品要交的稅費有:
1、關稅。平均稅率為20%(工業品平均稅率為35%,最高關稅稅率達75%)。
2、進口印花稅。稅率為2%,視國家財政收支狀況調整(1998年9月羅政府通過一項臨時緊急法令,對進口商品征收貨值6%的附加印花稅。該法令主要內容為:到2000年底前,對所有的進口商品(天然氣、原油、電力、醫藥等商品除外)一律征收貨值6%的附加印花稅,不管產地證書由何國簽發。1999年附加印花稅稅率降為4%,自2000年起又降為2%)。
3、手續費。報關金額的0.5%(對歐盟國家僅0.25%)作為傭金,供海關辦公現代化用。
4、特別消費稅。對飲料、咖啡、珠寶、汽車、電子設備、裘皮服裝等加收,稅率為20-50%不等。
5、增值稅。從2000年1月起對所有進口商品都征收19%的增值稅。進口商在辦理貨物報關提貨時一次性付清。
如進口商品的有關單證中未列明金額,羅馬尼亞海運海關將根據WTO的有關條例規定處理,或由相似商品的價格計稅。征收關稅的進口商品的金額不包括保險費和附加費。羅馬尼亞法律也規定了對進口商品的退稅制度,進入羅的商品在海關交過稅,經過處理,加工后出口,允許退稅。外國投資者建立的公司在其注冊資本內或追加資本時所需的設備、人道主義援助物品、樣品和無商業價值的模型等項目和出口商品不征關稅。
羅馬尼亞海關通關程序:
商品抵達目的地申報時要有貨物提單、發票、裝箱單、商品檢驗證書等,按規定三天后向海關繳納關稅、增值稅(19%)、報關手續費(0.5%)。如無特殊情況,均能比較順利提到貨物。目前羅有很多私營代理公司專門為進口商承擔通關事務,并提供門到門的運輸服務。
按照歐盟規范,羅馬尼亞關稅實行從價稅。2007年1月1日起,羅馬尼亞實行歐盟統一關稅。按照新修訂的《海關法典》,進口加工貨物、出口加工貨物以及保稅倉庫內的貨物不要求繳納關稅,但需提交與相關貨物關稅金額相當的銀行擔保。進口貨物還應按海關價格的0.5%繳納清關費。
羅馬尼亞海關規定,紡織品只接受收件人是公司。接香港DHL通知,寄運私人物品到羅馬尼亞需收件人提供護照或身份證的復印件協助清關。
中國到羅馬尼亞空運需提供貨物的資料如:品名,件數,重量,箱規尺寸,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貨人??者\出口報關需要:裝箱單,發票,合同,報關單,代理報關委托書,報檢委托書(如需商檢換單),木質保證申明或非木保證申明,申報要素及其他文件。帶磁性的貨物一般都要做空運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