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跨境電商的發展帶動了周邊配套行業的崛起。然而,發生在賣家與物流貨代之間的各類摩擦更是五花八門,而個中問責只能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賣家走過最冤的路,是貨代的“套路”?
據部分賣家表示,由于公司體量的緣故,只能選擇與一些貨代進行合作。而如果發生貨物丟失的情況,賣家往往難以得到合理的賠償。
其中部分貨代不會與賣家簽訂正規的書面合同,或者是利用積壓在貨代倉庫的貨物,讓賣家無法進行申訴,在貨物丟失賠償的方面失去話語權。
目前想要解決該問題,還是存在難點的,畢竟每家貨代公司的標準都不一樣,再加上沒有簽訂正式合同,沒有投保過程,只能提供相關證明,這部分已經涉及到國際貿易官司,過程相當麻煩,往往只能賣家自己“買單”。
從事多年物流服務的Allen也表示,當下的貨代行業主要面臨以下幾個問題:
1、行業無標準,每家貨代公司的都有自己的一套標準方案;
2、信息不透明,賣家無法了解貨物轉運的相關信息;
3、行業潛規則阻礙發展,在退傭、回扣、賠償方面存在不正當競爭現象;
4、行業沒有成型的航運金融產品相配套,一味進行價格競爭,忽略了服務的本質。這也是暫時還沒有正規的法律條文對貨代進行約束的原因。
業內人士認為,目前,關于賣家貨物丟失賠償的問題,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對賣家不利的,整個貨代行業缺乏監管制度是導致行業亂象頻發的根本原因。
貨物丟失,只得到一半賠償
近日,蘇州賣家馬先生就疑似遭遇了 “騙子”貨代。之前他們公司的貨物發送都是由某家貨代公司全程代理的,合作一直很愉快。
但在今年8月,一批貨值高達2.3萬元的貨物從上海出發,在美國碼頭運往FBA倉庫的過程中,其中的10個立方貨物(141件)無故丟失,其余156件正常入庫。
在這之后,雙方進行了長達4個多月的交涉,然而依然無法確認具體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因為無法追尋這10個立方貨物的具體下落,雙方就賠償問題展開協商。
馬先生表示,“貨物丟失是個意外,可以不予計較,但是賠償情況應該按照規定進行。但是目前貨代方表示最多只愿意賠償貨值的一半,其他免談,甚至丟失的貨物運費還需自己另付。”
據悉,如果按照貨值一半價格來計算的話,貨代需要賠償1.1萬元,但不承擔8000元的運費,因此相當于貨代只需承擔3000元的賠款。
針對貨代提出的賠償方案,馬先生表示拒絕,目前雙方還在溝通中。
針對此事,多位業內人士表示這類事件是整個貨代行業較為普遍的現象,主要根源還是貨代屬于“邊緣行業”,沒有正規的管理系統。
據悉,貨代行業本身就存在爭議,目前亟需規范,但這需要時間、人力以及資本,不是一時可以解決的。
與貨代合作的賣家們,合作之前請一定要簽訂合同,并且投保,多與信譽度高的貨代(物流巴巴)合作。